硫磺安全技术说明书
公司名称:青岛鲁川化工有限公司
电话:0532-88984933
传真:0532-88984933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
说 明 书 目 录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理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硫磺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 硫磺
化学品英文名称:sulfur
企业名称: 青岛鲁川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
邮编: 266071
电子邮件地址: 545177601@qq.com
传真号码: 0532-88984933
企业应急电话: 0532-88984933
技术说明书编码:
生效日期: 2020年2月1日
国家应急电话: 0532-83889090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属“第4.1类 易燃固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健康危害:因其能在肠内部分转化为硫化氢而被吸收,故大量口服可致硫化氢中毒。急性硫化氢中毒的全身毒作用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头晕、乏力、呕吐、共济失调、昏迷等。本品可引起眼结膜炎、皮肤湿疹。对皮肤有弱刺激性。生产中长期吸入硫粉尘一般无明显毒性作用。液体硫磺温度较高,人体与其接触会造成烫伤。
环境危害: 形成硫粉尘。于空气中常温下即可发生较微轻的氧化现象产生二氧化硫。
燃爆危险:属乙类可燃物,遇明火、高热易燃。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35g/Nm3),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硫磺
有害物成分 | 含量 | CAS No. |
硫 | 99% | 7704-34-9 |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被液体硫磺烫伤,应立即迅速将受伤部位浸泡于冷水中内或以流动的自来水冲洗,再小心除去衣物,必要时可以用剪刀剪开衣服,用清洁干净的床单或布条、纱布等覆盖受伤部位。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与卤素、金属粉末等接触剧烈反应。硫磺为不良导体,在储运过程中易产生静电荷,可导致硫尘起火。粉尘或蒸气与空气或氧化剂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有害燃烧产物:二氧化硫
灭火方法:遇小火用砂土闷熄。遇大火可用雾状水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耐高温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粉尘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卤素、金属粉末等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液体硫磺的操作还需佩戴耐高温工作服、手套及面罩等,以防烫伤。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液体硫磺的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 6 mg/m3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固体硫磺:一般不需特殊防护。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液体硫磺: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固体硫磺: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液体硫磺: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固体硫磺:穿一般作业防护服
液体硫磺:穿耐高温防护服
手防护:
固体硫磺: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液体硫磺:戴耐高温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淡黄色脆性结晶或粉末,有特殊臭味。液体硫磺为淡黄色液体。
PH值:酸度的质量分数≤0.02%(以硫酸【H2SO4】计)
熔点(℃): 119
沸点(℃): 444.6
相对密度(水=1): 固体硫磺 2.0
液体硫磺 1.8(119℃~15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0.13(183.8℃)
燃烧热(kJ/mol):297(正交晶固体硫,燃烧生成二氧化硫)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 232
爆炸上限%(V/V):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35mg/m3
溶解性: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醚,易溶于二硫化碳。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橡胶、染料、农药、火柴、火药、人造丝、医药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具有较强的化学活泼性,于空气中常温下即可发生较微轻的氧化现象产生二氧化硫。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静电
禁配物:强氧化剂,卤素,金属粉末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不分解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无资料 LC50 无资料
急性中毒: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头晕、乏力、呕吐、共济失调、昏迷等。
皮肤刺激性:有弱刺激性,可引起皮肤湿疹
眼睛刺激:可引起眼结膜炎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形成硫粉尘污染环境。于空气中常温下即可发生较微轻的氧化现象产生二氧化硫有毒气体。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焚烧产生的气体用碱液吸收达标后方可排放。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41501
UN编号: 1350
包装标志:易燃物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两层塑料袋或一层塑料袋外麻袋、塑料编织袋、乳胶布袋;塑料袋外复合塑料编织袋(聚丙烯三合一袋、聚乙烯三合一袋、聚丙烯二合一袋、聚乙烯二合一袋);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硫磺散装经铁路运输时:限在港口发往收货人的专用线或专用铁路上装车;装车前托运人需用席子在车内衬垫好;装车后苫盖自备蓬布;托运人需派人押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装运本品的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4.1类易燃固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1.周国泰,《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填写时间: 2020年 2月 1 日
填写部门: 青岛鲁川化工有限公司
数据审核单位: NRC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修改说明: 无